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提供服务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计生服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服务不付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对居民好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八 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患者信息管理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九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 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二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1可疑者推介转诊
2患者随访管理
十三 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所有待孕妇女 免费发放叶酸(怀孕前3月开始服用叶酸)
十四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符合条件的妇女 1宫颈癌筛查
2乳腺癌筛查
十五 ”艾.乙.梅“检查 孕产妇 初次产检时免费进行”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检测,对检查阳性患者提供相关综合防治服务。
十六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辖区内居民 1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2计划生育知识咨询
十七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 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优生咨询指导
十八 唐氏筛查 本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的孕妇 1次免费产前唐氏综合症检查,可在16-20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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