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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来源: 中山市板芙医院    时间: 2015/7/31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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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需人院者,凭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证明由门诊护士(导医或护工)护送进住院科室。一般社保病人须在收费处交纳住院押金1000-2000元及出示医保卡进行读卡登记;自费病人须在收费处交纳住院押金2000元。必须自行保管好社保卡和住院押金单。
2.住院区每日上午实行查房制,查房期间陪客家属原则上应自觉离开住院区,病情需要陪护者留壹人。
3.为有利病人休息治疗,医院实行陪客探视制度,上午10:00~12:00,下午2:00~9:00每病员限探视二人。晚上九时后为病员就寝时间,为保证病人休息,陪客需离开病区(病情需陪护者例外〕
4.为有利病人的康复与治疗,特殊病种的饮食及活动应遵循医嘱执行。
5.为保特病区整洁安静,要求病员及家属配合:不大声喧哗、说笑: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擅自走离病区。
住院期间,医院为进行检查、手术的病人提拱方便施行手术等风险性操作时,医生将介绍病情及风险可能,必须征得患者同意,井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现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如急诊抢救(无家属在理场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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