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掌握我镇的纸巾(纸)、湿巾卫生现况,进一步强化纸巾(纸)、湿巾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严厉打击我镇无证生产和制售劣质纸巾(纸)、湿巾及解决市面上对我镇居民群众的卫生安全隐忧等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对2012年中山市纸巾(纸)、湿巾监督抽检结果反馈及跟进处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于2013年3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进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2012年12月,板芙卫生监督员小组对芙蓉旅店、四海酒楼、四海酒店有限公司、四海花园餐厅、好运阁餐厅、去湘楼湘菜馆和合你意饭店的10中纸巾进行抽检,抽检样品统一送往中山市卫生监督所集中检测,监督抽检的样品检验费也由中山市卫生监督所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
2013年3月,板芙卫生监督员小组在收到该次纸巾(纸)、湿巾抽检,纸巾(纸)、湿巾抽检检测结果,结果显示其中9个样品存在存在纸巾(纸)、湿巾标签不符合要求、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问题。镇卫生监督员小组立即组织监督员到各单位,反馈其纸巾(纸)、湿巾抽检检验结果,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勒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标签不符合要求的纸巾(纸)、湿巾;限期10个工作日内,出示相应纸巾(纸)、湿巾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并提供相应纸巾(纸)、湿巾产品生产企业的详细信息(执照复印件、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做好相应产品的销售记录、出入库记录等。
通过本次行动,提高了我镇对纸巾(纸)、湿巾使用单位的监督力度和水平,减少了对我镇居民群众的卫生安全隐忧,有力保障了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 封峻威
二O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