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板芙镇卫生监督小组于2013年3月5日至3月12日,对全镇24所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在接到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中山市2013年春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全体动员起来,组成以防保所林春建副所长为组长的春季学校卫生监督专项小组,并立即组织监督员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对辖区内9所中小学校和15家托幼机构进行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咨询等方式方法,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校医室(保健室)卫生情况、检查二次供水卫生情况、直饮水机清洗和滤芯更换记录情况、公共场所卫生卫生状况、教学住宿环境卫生状况、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员的职责落实情况等。监督员现场对传染病防控管理、饮用水卫生情况、生活设施卫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四方面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部分学校被发现有以下问题存在:部分民办学校(如芙蓉学校、爱欣托儿所)的学生健康档案不完善,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入园(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资料不齐全;板芙第一中学、芙蓉学校、板芙中学、同方学校等饮用水卫生方面在清洗消毒措施的落实、消毒记录、消毒剂贮存和使用方面存在不足;部分学校未能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针对部分学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并现场对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卫生知识宣讲。
通过本次春季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我镇学校、托幼机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监督管理,大大提升了学校教学和生活卫生状况,确保师生拥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封峻威
201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