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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 中山市板芙医院    时间: 2012/8/15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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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封峻威

为巩固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检查的成果,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根据中山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山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卫〔2012〕31号)的文件精神,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积极开展本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宣传得力

在接到文件后,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小组卫生监督业务骨干学习文件精神,并成立以林春建副所长为组长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林副所长在会上宣读了文件,强调本次专项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医,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文件精神,我卫生监督员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的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1家门诊部和1个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对存在不规范行为,多次投诉的、存在问题较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医疗机构。

从6月起,除了制作宣传栏、派发“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小册”和“中山市卫生系统三打两建宣传资料”外,板芙镇卫生监督员小组还通过镇宣传文化中心有线电视频道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健康讲堂”、“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该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大规模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医疗机构执业情况。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一)场地及人员资质情况

我镇各受检医疗机构经营面积均达150平方米以上,功能间设置规范,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治疗室、处置室里面堆放有杂物。

卫生监督员还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在岗情况良好,但罗信贸易有限公司医务室、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部分医护人员未能出示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其中罗信贸易有限公司医务室存在B超检查、妇科检查等超范围经营行为,现已转交市卫生监督所作进一步处理。

(二)消毒管理及医疗废弃物处理

近年来,为降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市卫生局一再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消毒关,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建立好处置登记记录。但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1)部分医疗机构(主要是民营医疗机构)消毒灭菌设备不完善,如诊室未安装洗手盆和没有配备手消毒液;(2)部分医疗机构未制定无菌操作技术规程,没有诊台、诊室每天消毒记录,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采购验收档案;(4)大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没有分开,未建立医疗废弃物交接登记记录。

(三)传染病的管理及报告

现场中发现,罗信贸易有限公司医务室、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山博雅妇科门诊部等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门诊日志登记不完整及没有《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记录”、“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不全,未建立台账;没有设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没有传染病防控培训记录。

针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并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 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通过此次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为下一步规范我镇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打下了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卫生监督员小组将巩固本次专项工作的成果,并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巡查频次,督促和督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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