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山健康网
网站首页
学会介绍 新闻动态 专科护士 继续教育 护理荟萃 护理论坛 下载中心 护理常识 医院信息 优质护理 护士注册

中山市护理学会关于办理2013年延续注册的通知

 
来源: 中山市护理学会    时间: 2013/8/22 11:15:00
点击以简体浏览 【字体: 双击鼠标滚动屏幕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区医院、各民营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继续执业。请各单位通知《护士执业证书》到期需要办理延续注册的护士在7-8月准备材料和体检,9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在12月31日。办理延续注册的要求如下:

一、延续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地市护理学会申请延续注册。(注:本次集体办理的对象为2008年集体换证的护士,2008年后首次注册的护士延续期根据首次注册日期延后五年,不作为本次集体延续注册的对象。)

二、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拟聘用单位所在地获准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见附件4)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附件2)。

4.单位聘用证明(附件3)(如集体统一办理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出具一份该单位所有护士的聘用证明)。

三、程序

1.统计领表。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有效注册年限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山市卫生信息网(卫生局网站)下载《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延续注册。

2.准备材料。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者按照规定的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护理管理部门。

3.单位复核并录入信息。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由审核人和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栏由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并盖医疗机构章。如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医疗机构,请通过联网管理系统对延续注册护士资料进行录入。

4. 地市护理学会受理并审核延续注册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注册年限并盖章。

经审核,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或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予受理和注册。

联系人:邓庆萍    联系电话:88360672

附件下载:

护理学会护士延续注册文件.zip

                               中山市护理学会

                              2013年8月13日

· 上一篇文章:《基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及岗位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关于举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中山市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培训班》的通知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有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