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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的通知

 
来源: 中山市广济医院    时间: 2010/5/18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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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经2005年1月1日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其管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废物管理系统图:

二、废物管理组织构成: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黄晓斌

副主任:于晓园  张维革

委 员:李玉钟   罗菊兵   杜  仲   高  萍  蔡元干  曹万斌 

付兰莉   何国章    王玉兰   谢淑英  祝晓辉

(二)废物管理小组成员:

  王玉英  孙  嫒   柴灵芬  张军花  乔福珍  刘丽君   邓继望

贺玉华  宁群礼  李红梅   吴灵英  陈文青  雷长宜   吴海超

 丁艳艳   高锦绣 

    三、废物管理组(HWO):

谢淑英   罗菊兵   高  萍    王玉兰

四、废物管理链:

  处置

五、各级人员职责: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组织废物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2、指定废物管理组织成员,监督各级组织切实履行责任制。

3、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条例,安排经费和人力,进行废物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废物管理措施的落实。

5、加强对全院员工及关键人员的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医疗废物管理组(HNO)职责:

1、按《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及时向管理委员会反映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负责控制医院内部废物的分类收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存放、运输。

3、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交接、运输及登记,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防止医疗废物外流。

4、负责组织全院相关知识及重点人员的培训。

(三)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流程。

2、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交接等工作,并做好登记,防止医疗废物随便丢弃、外流。

3、负责本科室人员有关知识培训。

                        中山市广济医院

                        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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