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与临床表现:
一 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二 子痫前期
轻度:血压≥140/90mmHg,孕 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血肌酐>106umol/L,;血小板<100×109/L;围血管病性溶血;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部不适。
三 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四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300mg/24h;高血压孕妇20周前突然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9/L.
诊断要点:
1、 病史 患者有本病的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特别应询问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部不适等。
2、 高血压 高血压的定义是持续血压升高至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血压升高至少出现两次以上,间隔≥6小时。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可在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上升。
3、 尿蛋白 尿蛋白的定义是在24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300mg或在至少相隔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液检查中尿蛋白浓度为0.1g/L(定性+),其准确率达92%。应留取24小时尿作定量检查,也可取中段尿测定。
4、 水肿 体重异常增加是许多患者的首发症状,孕妇体重突然增加0.9Kg/周,或2.7Kg/月是子痫前期的信号。水肿的特点是自踝部逐渐向上延伸的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缓解。水肿局限于膝以下为“+”,延及大腿为(++),延及外阴及腹壁为(+++),全身水肿或伴有腹水为(++++)。
处理原则
1、妊娠期高血压 可住院也可在家休息。
(1)注意休息,左侧卧位。
(2)饮食:保证摄取足量蛋白质、蔬菜、铁及钙,不限盐。
(3)镇静:一般不需要药物治疗,精神紧张酌情给予小量镇静药物。
(4)密切监测母胎状态。
(5)间断吸氧。
2、子痫前期 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的发生。
(1)休息
(2)镇静1)安定2.5—5mg口服或10mg肌内注射或鲁米那0.1g im;
2)冬眼I号(杜冷丁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1/3量+5%GS20ml iv 慢,或+5%GS500ml iv drip 或半量肌内注射,若估计6小时内分娩者应禁用。
3)其他镇静药物:苯巴比妥、吗啡。
(3)解痉治疗:首选硫酸镁,25%硫酸镁20ml+10%GS20ml iv慢(5-10分),之后5%GS500ml+25%硫酸镁60ml vD,滴速 1—2g/h,使24小时总量25g-30g。用药期间注意观察
1)呼吸>16次/分;
2)尿量>25ml/h;
3)膝反射存在;
4)备葡萄糖酸钙抢救用;
5)肾功能不全者要减量或停用(15—20g);
6)有条件定期监测血镁浓度。
(4) 降压:当收缩压≥160/110或舒张压≥110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hg时,需给予降压治疗,常用药物包括:
1)肼苯达嗪20mg Tid Po或40mg+5%GS500ml
静滴。
2)拉贝洛尔 首次20mg,10分钟内无效,可再给予40mg,10分钟后仍无效可再给予80mg。24小时总量不超过60mg。
3)心痛定10mg q6h po 立其丁10mg+5%GS
100ml—250ml iv drip按血压调节速度,开始8—
10gtt/min,在终止妊娠前短期应用。
(5)扩容:一般不主张应用。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
(6)利尿:一般不主张应用。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常用速尿、甘露醇。
(7)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的处理: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1) 控制抽搐:25%硫酸镁20ml加于25%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5min),继之用以2g/h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同时应用有效镇静药物,控制抽搐;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降低颅压。
(2) 血压过高时给予降压药。
(3) 纠正缺氧和酸中毒:间断面罩给氧,根据二氧化碳结合力及尿素氮值给予适量4%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4) 终止妊娠:抽搐控制2小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对于早发性高血压治疗效果较好者,可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和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