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酒这个媒介,我便要寻找新的情趣。
大二的时候我已是学生会干部了,别人看上我的就是合群、讲义气、正直爽朗、有能力。我分管学生会的文体工作。
在我的提议下,学校在不足半年的时间里,成立了八个自主协会:吉它协会、围棋协会、书法绘画协会、集邮协会、演讲协会、桥牌协会、交际舞班、象棋国际象棋协会及合唱团。
一时间把整个学校搞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那时我每周必要四处巡视,自己是领导不懂不行,我的学习兴趣很浓厚,而且学东西非常快。
开始学习交际舞、弹吉它、吹法国号、练书法、下围棋、参加演讲等等。也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挤出来那么多时间,学会了那么多不务正业的东西。
说怪也怪,在玩这个行当上我是有天份的,什么琴棋书画,体育文艺,四方桌上的玩意儿,只要一粘上我的手,三下两下就学会了。人家都说我是“奇才”。
后来我做了学生会主席,亲身参与了学校几次大型文艺及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和编排,才能尽显,赞扬之声传遍全校,一下子把我推向了校园生涯的颠峰。表面来看,我好象是前途一片光明了。
哈哈,从那时候,开始有狂妄情绪了。因为自己什么都行了,人自然就傲气了。走路我的手是背在背后的,脚是往两边张的,眼睛是看前方的,遇到人是少打招呼的。(现在想起来觉得很可笑)
思想上的不可一世。表现在行为上就是,做什么事都觉得自己的意见是正确和英明的,别人都必须听从我的。如果不听,就要想方设法说服他听。不听就骂,若还不识实务,就不理他,不与他交往。
回宿舍后还愤愤不平,实在想不通,还会用点“文革”模式,号召大家,集体想办法去说服或者孤立别人。有人提意见,自己完全听不进去,一概将之置于脑后。(当时好在我的决策还较少失误,很多人不得不服。)
可见那时我的狂妄症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