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健康网 >> 用药指南 >> 药品常识 >> 正文
喜欢本文就请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更多
收藏此页

五类家庭剩药不宜久存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点击:更新时间:2012-3-7 9:02:56       ★★★★★

  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据太原市药监局专家刘建国介绍,这些药物包括:

  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标签丢失的剩余药品。有效期搞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推荐阅读:
  • 没有相关药品
评论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发表评论
昵 称: 邮 箱:
评 分:
内 容:
0/5000)

提示:Alt+S快速发表
  • 全部的问题:12200
  • 己解决问题:11142 条
  • 未解决问题:1058 条